广东易星辉艺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亚娣):
本委受理申请人高贵梅与你单位广东易星辉艺装饰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城劳人仲案字〔2025〕261号)。
申请人高贵梅向你单位广东易星辉艺装饰有限公司提出的仲裁请求事项:
一、请求广东易星辉艺装饰有限公司赔偿高贵梅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双倍工资计算,共89398.8元。
二、要求广东易星辉艺装饰有限公司购买(2023.11.11-2024.11.6)一年社保。
三、求广东易星辉艺装饰有限公司结算2个订单提成5100元。
以上合计94498.8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5月27日15时00分在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3-3939077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原清城区地税办公室)
清远市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